甲方: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
乙方(学生):
为确保乙方就业质量,维护学校与学生合法权益,经协商,就乙方实习就业事宣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完成对乙方的教学任务。
2、负责安排到大、中城市医院及正规医疗机构实习就业(以解放军、武警部队医院为主)。
3、负责为乙方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大专毕业证书由相关录取学校颁发,全国承认学历。如发现毕业证书有假学校退回全部学费。
4、乙方实习期满未被留用,甲方免费负责二次就业,并跟踪服务两年,
5、负责为乙方办理自找医院实习相关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校时应符合招生简章的录取标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按时交齐各项费用。
2、在校学习期间(含实习期)凡吸烟、喝酒、打架、纹身、异性交往过密、超假未归、夜不归宿等,受到处分的,不子安排实习。
3、在校学习期间(含实习期)凡擅自离校(或医院)、节假日外出不按时归校(或医院),受到处分的,不予安排就业。
4、保证在校学习成绩合格,考取护士资格证书。
5、进入实习时,学生应身体健康,女生身高158厘米以上,男生165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四肢无明显疤痕。
三、毕业时年龄超过23周岁(截止到6月30日前),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规定,不发放《就业报到证》(派遭证)。
四、实习期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实习或擅自离开医院的,学校不再负责学生就业,医院不办理实习退费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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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招生负责人: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