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中医实训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实训教学秩序,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特制订本守则。
第一条 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实训室。进入实训室时学生必须按照实训要求,统一穿白大衣,女生需佩戴头花,并携带相关学习用品。
第二条 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严禁吸烟、玩手机、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条 熟练掌握中医专业基础理论和各项实训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实训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操作步骤及保养方法。
第四条 实训时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认真进行实训,独立完成规定的实训内容,做好实训记录,完成实训报告。
第五条 学生要保护实训室的一切器材安全各种模型勿挤压摔打忌用有机溶剂擦洗。使用带电仪器前应先接通电源再打开开关,使用完毕后需先关闭仪器开关再切断电源。
第六条 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思想,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要求和指挥,遵守操作规范,保障自身安全。杜绝触电、烫伤、中毒、感染、摔伤、碰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实训过程中,学生要严格遵循教学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未经指导教师允许。学生之间不可私自相互进行操作练习,擅自操作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七条 在实训过程中学生若发现实训器材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由指导老师在明原因和安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训。因自行处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 上课结束所使用的器具, 由班级负责人负责对每小组所用器具进行查对,并认真填写(中医实训室物品使用登记本》在对无误后山任课教师终检签字。
第九条 实训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器具。
第十条 学生违反实训规程造成对他人或自身的伤害, 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实训器具损坏的,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并负经济赔偿责任。未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人员许可,学生不得私自将实训室器具及材料带出实训室,违反者,除追回流失财物外,应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十一条 实训完毕后,学生应及时关闭水、电、门窗,协助指导教师整理实训教具、物品、药品。按规定归回原位,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值日生要彻底打扫卫生,保证实训室清洁。
关于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更多招生详情可点击>>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或是联系:15690361563(V同)靳老师